一、三印法
佛教中心教理,即三法印与一实相印。佛为钝根的小乘人,多说三法印,为利根的大乘人,多说一实相印,三法印与一实相印,乃是因机宜的不同,故作浅深略广的说法。
所谓“印”即“印定”义。佛法真理,可以依“三法印”,或“一实相印”衡量,印证一切佛法;凡是合于此等法印的,即可以判断是佛法了。现将小乘三法印略释于下:
1、诸行无常:此法印中的“行”,是造作变坏义。即世间一切有为法,皆是生、住、异、灭四相,演变相续,故是无常,不得永恒常住。现可从两种道理来说明:
(一)三世迁流不住,所以无常;(二)诸法因缘生,所以无常。
何谓三世迁流?即过去、现在、未来叫做三世。迁流是指时间上,最短的名为“刹那”,或“一念”,因一切法,在时间上,是刹那不住,念念生灭,现在的即生即灭,过去的已灭,未来的未生,故谓三世迁流是相续变灭,是无常的。如人生由过去的业识来投胎,到呱呱出世,即由幼而长成,以至衰老而死亡,又再去投胎,成为来世的人,以后又是死死生生,生生死死,如此的三世迁流不住,生命实实在在是无常的。又众生的生死,叫做分段生死,菩萨位上的生死叫做变易生死,未成佛果,有此两种生死,故有一期一期的生死之相可得,而此一期一期的生命,即是从“刹那不住”、“念念生灭”的变异而死亡。《阿含经》云:“积聚终销散,崇高必堕落,合会终当离,有生无不死。”这都是说明人生无常的道理,而要感受生死的痛苦。再从器物来说,一切器物从成立的一刹那,也是新新不住,不停变异,以至于坏灭,都是无常的现象。
何谓诸法因缘生是无常?因为一切法都是因缘和合而有的,因缘离散则消灭,故因缘法是生灭法,以有生即有变,有变即有灭,前灭后生的嬗替(交替),可知因缘所生法是无常的,但非断灭,而是有其因果定律的。
佛陀从三世的迁流与因缘法中的观察,看出一切有为法,是迁流演变的必然性,故建立“诸行无常”印,趣入空义的深理,使学佛者,不贪恋五欲,空去烦恼,向善行善。
2、诸法无我:佛陀从万物在空间彼此的相关上来观察,一切有为法,既是因缘和合的,离开因缘,便即散灭;而人身是五蕴四大积聚的,生命是无常的,不过数十寒暑的假相,暂有还归于灭,而说诸法无我。
佛陀说诸法无我的意旨,是因为一切有情(众生)执著妄见;以为我是有自主体的,也即是有自性的我,统宰用的我,由此妄执有“我”,叫做“我见”。我见有二:在有情上起执的,名“人我见”,在法上起执的,名“法我见”。也名“我执”和“法执”。因有此二妄执,就起贪嗔痴等烦恼,造恶损人,肆无忌惮,使社会不安,陷入争斗现象,失去人生、社会和睦相处的幸福。
佛陀为二乘人说诸法无我,就是要破二见,即从缘起理法,说明世间无常存不坏的色法,而人生的生死流转既是缘起的,现世此躯体,又是五蕴、四大的和合,离开五蕴,即归于无,故五蕴根身的我是“假我”,空无自性的,哪里有自主体的我?如果说有自主体的我,必须具有常的、一的、固定不变的、自由自在的四个含义,但事实我们的身体,是五蕴和合而成的,是无常的、非一的、能变坏的,而且身为苦聚,哪里有自由自在?因此就建立诸法无我的法印。小乘人听了诸法无我印的道理,破人我见,证我空真如。
3、涅槃寂静:涅槃即四谛中的灭谛。有广狭二义,广义的大乘涅槃是圆满寂静(德无不圆,障无不寂),也简称圆寂。狭义的二乘涅槃,是择灭义,即以圣智之决择而断灭烦恼业生。择灭即解脱生死流转,而常住寂静,故称涅槃寂静。二乘人证我空真如,尚有所知障(法执)未断,故有所执,仅能证小乘涅槃。唯佛断我、法二执,证无住大涅槃。因佛福智圆满,大悲般若常相辅翼,以般若故,不住世间,以大悲故,亦不住出世间,称为无住涅槃。由此可知小乘的涅槃,与佛果的涅槃不同。但因涅槃的境界是常寂安静的,通称为涅槃寂静。
上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三法印中之“无常”“无我”法印是印定世间有为法是生灭法,涅槃寂静印,是印定出世间无为法是寂灭法。依次序先说无常,因无常故苦,苦故不得自在,不得自在故即说无我。无我即是由因缘生灭法示现出空的理性,乃知无常无我,即能趣于解脱,到达涅槃寂静的境域。而诸法无我印,即是贯通有为法的无常,与无为法(不生灭)的涅槃,可以把三法印统一为同一理性。那么,为何又要分为三法印呢?这是从人的根性领悟及实践不同上而分立的:如有些人从无常门而悟入,即成“空解脱”,从无我门而悟入的,即成“无愿解脱”,从涅槃寂灭而悟入的,即成“无相解脱”。这样悟入三解脱的境界,就可于同一涅槃理性,而分成三法印了。总而言之,三法印是印定宇宙人生是“无常”、“苦”、“空”、“无我”,教人积极背离五欲,修善行善,趣入解脱的安乐大道。
【备注】
1、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称三法印,或加上“诸受皆苦”,称为四法印。由三法印所含义之“无常”、“苦”、“空”、“无我”,已具有“诸受皆苦”之法印。也即是三法印已包括四法印。佛陀说三法印,乃欲令学佛人,了知宇宙、人生的真相,是无常、苦、空、无我,而不随流沉迷,空去烦恼,不造恶业,免受苦报。应积极向善行善,培植美德,以无我的精神,作自利、利他的事业。故佛教基本教理是积极的自我革命(革除我执、法执及贪、嗔、痴等烦恼),使自己的道德人格健全。唯世人却有的批评佛教说的无常、苦、空、无我,是消极的思想,这是因不深究佛理致有此错误观念。
2、分段生死与变易生死——分段生死,是三界内凡夫的生死轮回流转,有身分形段可见的;变易生死是三界外圣者的生死,已无生死轮回的身分形段,只是在心念的生生灭灭不停,是精神上的生死。菩萨断除根本无明,才无变易生死了。
3、人我见——如计有:我、人、众生、寿者等,都称为人我见。
4、法我见——如执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称为法我见。(《俱舍论》说,蕴、处、界,包括“色”“心”一切法。)
5、十二处——即六根、六尘称为十二处。处是出生之义,即由六根、六尘出生六识。则六根、六尘、六识便合成十八界。
6、三解脱门:
一、空解脱——观一切法,由因缘而生,自性本空,无作者,无受者,如此通达的,能悟入涅槃。
二、无愿解脱——又云无作解脱,于一切生死法中,愿求离造作之念,不生希求后世之有,以悟入涅槃。
三、无相解脱——了知四大五蕴皆空,根身为假和合之相,离去人我执相,而悟入小乘涅槃寂静。
7、小乘之涅槃以灭尽妙离为究竟。灭,谓灭一切烦恼;尽,谓尽生死之业;妙,谓妙应真常;离,谓解脱三界诸苦。即证无为法性妙智而与真常契合相应,此即小乘涅槃的究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