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耳、鼻、舌、身、意之六根;色、声、香、味、触、法之六尘;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之六识。合此六根、六尘、六识,叫做十八界。
六根又名内六处,“处”是出生之义,谓出生六识之处,指六根缘六尘,是由六根生起六识的处所。又名六入,入是涉入之义,谓根境互相涉入,或根境均为识之所入的缘故。
“根”是能生义(即知觉神经),识依根而生,故六根缘六尘而生六识,正如草木有根,能生枝干一样。六根生六识,各有其界限,不相混淆,例如眼根只能缘色尘生眼识,并不能缘声尘生耳识,余可类推。
诸根皆有浮尘根与胜义根之别。浮尘根亦名扶尘根,地、水、火、风四大所成,虚假不实,故名“浮”,昏翳真性,故名“尘”。又名扶尘,是因此尘能扶助胜义根之故,此浮尘根,即六根表现于外的器官。胜义根又名净色根(知觉神经),此根以净色为性,虽不可见,然诸根各依其增上胜力,照境发识,以成根用。故此浮尘、胜义二根,须相互为用,才能发生功效。如眼根以色为境,净色为性而能见;耳根以声为境,净声为性而能闻,余可类推。
六尘又名外六尘,尘是染污义,谓能染污情识,使真性不能显发。亦名六境,谓六根所缘的境界。
六根各有其界限,名眼根界,乃至意根界;六尘亦各有其界限,名色尘界,乃至法尘界;六识亦各有其界限,名眼识界,乃至意识界,合三六成十八界,各不相越。此中因根对尘,中间发识以了别境界。如眼根为能发,眼识为所发,色尘为助发。眼根如此,余根可类推。每一根的“根”“境”“识”,必须同时具备,才会发生效用。其关系如下表:
十八界及其效用
【备注】
1、法尘——意根所缘之境,意根对五根所缘之境,分别好丑,而起善恶诸法,是名法尘。吾人日常动作,虽已过去,而前尘影事,忆念不忘,是意缘法尘境界广。
2、六根表现于外的器官——经云:眼如葡萄朵,耳如新卷叶,鼻如双垂爪,舌如初偃月,身如腰鼓颡,意如幽室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