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密须知[一] (共三)
达庵居士冯宝瑛著
一、显教与密教
佛教之分显密。教法上之差别也。药无贵贱。对症者良。法无优劣。当机者尚。众生根器。有宜于显者。有宜于密者。万有不齐。固不必比而同之。顾二教异点维何。允宜分辨。
显者何。明豁之谓也。随众生程度。逐渐晓以显浅之法理。使其步步了解。悦意进修。终于。超脱众生境界。此显教之大要也。
众生程度幼稚时。浑浑噩噩。惟有饮食男女诸欲而已。历劫经验。识解渐富。计较争夺之心。与日俱进。于是乎有纷扰不宁之社会焉。于纷扰中。深感人生种种烦恼。有求指导之倾向者。则随机为讲因果论。喻以正理。证以故事。令其恍然于善之当为。恶之当去。永遵人道正轨而持五戒焉。是为显教初级教法。
深信因果之人。有希望天福者。自可示以十善之义。使之实践。或更为讲世间禅定功夫。引其上进。倘志存厌世。亟求解脱。则示以二乘教法。令断烦恼。是为显教中级教法。
大心众生。得闻佛法。能发大愿。行菩萨道者。则应开示大乘之道。令破[分别二执]。 藉悟真如初镜。厥后则令勤修[胜生空观]以破[俱生我执]。次更勤修[胜法空观]以破[俱生法执]。此中教相。虽有顿渐之殊。性相之别。要皆以融入真如性海为归。是为显教高级教法。
密者何。奥邃之谓也。身口意三密。为诸佛果德之结晶品。众生程度距佛德太远。未能猝解真义。惟遵其道而行。则法益甚大。其究也能即肉身而证法佛境界焉。此密教之大要也。
学者以至诚心接受密教之真言。勤而行之。念头之坚。能不被六尘扰动。则真言妙性。自然乘机流露。消灾障。转顺境。或兼得少许神通。是为密教初级教法。
学者若发明阿赖耶心。会得真言力。在心中作强大熏习。转移恶种。增益善根。粗重之身化为轻妙。能延寿千万亿岁。或以肉身飞升天宫。兼得种种神通。是为密教中级教法。
学者若能游心真如性海。深达本不生际。从此仗三密力。顿入金刚法界。外现受用身。内证自性身。不论因缘所生果报托生何所。此等法身妙境恒常不失。是为密教高级教法。
显密教法虽异。要须互相辅助。显教诸经。往往参加陀罗尼。以促学人行持之效。东土僧伽每以大悲等咒为常课。即承此旨也。密教虽直提佛德。然于显教若无相当研究。或致知见不正。误入歧途。佛法翻成魔道。学者不可不知也。
二、唐 密
密教之入东土。唐以前不可胜数。然大都为显教兼习之资。不过中初两级教法而已。若夫高级教法。唐开元时始有之。善无畏三藏特传胎藏界法门。金刚智三藏特传金刚界法门。不空三藏更广传两门诸轨。于是高级教法大备。成立专宗。或依经文名真言宗。或对显教名密宗。本宗既建于唐。为别于其他密教。特称唐密。他密则称杂密。
天台宗之智者大师。华严宗之贤首国师。皆显教中之泰斗也。以时代居先。不知将来有唐密特出。故所判教未能预摄之。间有论及真言。祗就方等部中初教法言之尔。唐以后。吾华大德。又未尝以本宗纲领弘扬于世。唐密之真面目。非惟常人未之知。即号称显教大善知识。亦未能明辨。
佛法盛衰。不离因缘。唐密之在吾华。中断久矣。而流入东瀛之法脉。则滔滔不绝。支派且愈演愈繁。其始东台二密对峙。后则更分细流。最近以种种特殊因缘。返流入华。多年沉寂之唐密。逐得重张法帜焉。
(注)东密为弘法大师所传。因道场在东寺。故以东名。台密为传教大师所传。因兼讲天台教义。故以台名。其实皆唐密也。
唐密之在东瀛。因种种机缘关系。诸祖师手眼。自然有施设不同之处。吾华复兴斯道,当以唐密本轨为宗。兼采他密精要以顺机宜。斯善矣。
三、敬 佛
佛法元忌空谈。密宗尤重实习。实习之道。自敬佛始。佛之本义。在显教研究有素之人。容有了解能力。若未经显教熏习。遽行学密。对于佛字未免茫然。今略述大要如左。
佛之名。在梵语具称[佛陀]。略译曰佛。义为[大觉者]。佛原以探究众生本源为宗旨。真理太微。非甚深智慧不能洞彻。众生莫不潜含智慧。因为凡情所诱。迷惑于六尘之中。以致不克发展。世人所诩聪颖。乃流露意识间之浅智小慧耳。欲求甚深智慧。必先大破凡情。凡情既破。真理自显。能契此境。斯谓之觉。从此广度众生。圆修五智。及其究竟。无所不通。无所不明。斯谓之大觉。具此大觉之人斯谓之佛。
佛恒以圆满之大智。运平等之大悲。而化度众生。在所化范围内。佛光弥漫。普贯众生身中。学者倘明此理。能以虔诚之念。专注於心。日积月累。心中一点佛光自然浓厚。更从阿阇黎亲受普礼普供等真言。日对十方诸佛敬礼供养。则十方佛光。同时荟萃于心。力量尤大。
夙世与佛有重大因缘者。于礼敬之间。能以心光开为色尘。得见诸佛瑞相。然多有误认法尘虚影为色法者。此须审慎。勿自着迷。纵见色尘佛相。仍应缄默。向人自炫。反增业障。此亦学者所当知也。
( 注)大方等陀罗尼经第二云。[即时得见现前诸佛。................如是见者。慎莫语言。若言见者。尚不得福。况出生死。还堕三涂。经百千万劫苦痛难处。此人现身得癞病............。]此文足供参考。
四、忏悔
依教敬佛。往往有行之多年。毫无朕兆者。此非佛性有所未周。徒以迷情深厚。遮蔽正智。心欲专注。辄为六尘诱惑。扰动不定。欲祛此弊。必须真下决心。力忏前非。诱惑一来。便迎头痛击。能作是行方为彻底忏悔。若更从阿阇黎受真言以摄持之。收效尤速。世有口诵忏文真言。心被诱惑自若者。此不足谓之忏悔也。
众生迷惑之行不可胜数。一一对治。势难周备。举要忏悔。约分二端。
(一) 通恶业 内分三类
(甲)身业三 杀生 偷盗 邪淫
(乙)口业四 妄言 绮语 恶口 两舌
(丙)意业三 贪欲 瞋恚 邪见
(二) 内恶业 内分二类
(甲)无间业五 杀父母 杀阿罗汉 出佛身血 破和合僧 毁谤三宝
(乙)口腹业三 饮酒 食肉 食五辛
此等恶业。显教论之甚详。今不赘。密教为速求破惑证真。亦有逐条忏悔之必要。除无间业五种。现生未必具犯外。其余皆吾人所难免。不可不随时儆惕。然忏悔之道。非徒忏前非便了。必也永断相续。更不敢造。乃有效果。其不能遽断者。要当渐次断之。
以上忏法。见不空三藏译[受菩提心戒仪。]无畏三藏[禅要]所述相同。故为学密正轨。行持愈力。效果愈大。若敷衍自欺。佛性殊难开显。
或问学密必须断酒肉乎。曰。密教诸经。每垂此戒。故宜力矫斯习。或问为境所迫。未能素食如何。曰。心心在斋。不贪肉味。亦无大碍。但所处之境可以素食而犹不肯舍肉。斯则为凡情所缚。不能自拔。学虽勤苦。大效难期。其有小验。或误与食肉鬼神感通。或祗与外金刚部相应耳。有志上进者。愿慎思之。或问准提法独许在家人不断酒内。抑又何也。曰。是法首标[具戒清洁]之文。然为普摄群机起见。设此方便法门。俾于环境拘束中觅一出路。其功效自较[具戒清洁]者为逊。吾人立愿。须求弘大。非遇不得已时。勿安于小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