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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的起源 

The origin of filial piety

作者:不详      发布时间:2014-3-5

    我国现存最早的汉字文献资料殷商甲骨卜辞之中已有“孝”字反映中华民族极为重视孝的观念。《说文解字》解释篆体孝字云:“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孝字写的就是老人与子女的关系。《诗经》中有这么一段话:“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蓄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所谓「百行孝为先」,反映中华民族极为重视孝的观念。

 

孝的起源

    “孝”作为一个伦理观念正式提出是在西周。在西周,孝的含义有:一、尊祖敬宗。施孝(尽孝)的方式主要是祭祀,在宗庙通过奉献供品祭祀祖先,尽孝的对象是死去的人,这带有一定的宗教形式。二、传宗接代。在周人看来,祖先是我辈的生命之所生,因此,崇拜祖先就是把祖先的生命延续下去,生生不息。《易经》:“先祖者,类之本也,无先祖,恶出?”

    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孝不仅是你赡养着父母,你们家的马和狗你都养着它们,能说“孝”吗?若不尊敬父母那和养牲口有什么区别?即“孝之至,莫大于尊亲”——《孟子·万章上》。

    真正意义上汉传统文化里面的孝是以“敬”为前提的,对内心的“敬”最好的表达就是“顺”,“顺”就是趋向同一个方向,即“孝顺”、“孝敬”,所以孝的本质是“顺从”。“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也就是终身按照父亲的价值取向行事。“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所以老师也是只能认同不能顶撞的,孔子之所以待见颜回其中很大原因就是因为他很乖,不像宰我、子路,他们为难顶撞老师。
谈到孝的社会学意义和本质,有些人总认为先哲们(孔子、曾子、弟子规的作者)说了“孝”是什么的!于是其社会学意义就等同于是什么,其实,“孝”对汉人的社会学意义不是以先人说为标准的,而是看“孝”文化对千万、亿万百姓价值观的影响而决定其社会意义的。即使没有任何一个大思想家大哲人说过“孝”要生儿子,只要这种文化引领百姓形成了此种价值观,其就有此种社会学意义。
也不能如此武断。《弟子规》里讲,亲有过,谏使更。怡吾色,柔吾声。谏不入,悦复谏。号泣随,挞无怨。也就是说,父母有过错要指出,但是要照顾父母心情,和颜悦色地指。同样可以用于老师。古人并不是不能“爱老师更爱真理”,而是要注意方式。另外反驳上面一段话,古人为何不能反对老师?请看《孝经-谏诤章第十五》:“曾子曰:……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昔者天子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父有争子,则身不陷於不义。故当不义,则天不可以不争於父,臣不可以不争於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由此看来,孔子也是提倡“爱老师更爱真理”的。

     从家庭意义上看,“孝”体现为对父母绝对权威的顺从;从社会意义上看,“孝”即对统治者的敬畏和基于敬畏的绝对服从。表面上看社会小单元的家庭以“孝顺”、“孝敬”为指导思想是有利于社会稳定的,是善的。


     被生育的人一定要对生育自己的人有所亏欠,并且一定要顺从、孝顺、赡养生育自己的人,这是汉文化价值观的公理性基础,也就是说不用论证也没必要论证的道德根基。这个是西方文化所没有的!
“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知有也”—— 《论语·学而》。即一个人如果能孝顺父母,敬爱兄长,却喜欢触犯上级,这种情况是很少有的;不喜欢触犯上级,却喜欢造反的人从来没有。


     由于我们家国同构、君父同伦,君为天下父,行孝道就是行忠君之道,正所谓:“孝者,所以事君也”。小孝是敬、顺父母,父母给你建立一种生活方式你若不听从即为不孝;大孝则是忠于主子,对于主子个人意志制定的方针政策及政治体制你若有所叛逆即为“不忠”,对统治者的“不忠”是灭门大罪,株连九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毁伤都是不孝,更何况你自己人头落地,且父母兄弟妻儿子女都要共赴黄泉,此最大不孝也,所以说“孝”的范围比忠大,不仅对父母而言,更重要的是对君父的忠,可见“忠”、“孝”是统一并不矛盾的,为君父利益服务是其共同点。“孝”就是这样完成了从人伦感情出发达到其钳制人民思想和行为的政治目的。

      

    “孝”的最终目的就是繁衍后代,这个观念早在西周的时候就已世所公认。在周人看来,祖先是我辈的生命之所生,因此,崇拜祖先就是把祖先的生命延续下去,生生不息。孟子在评价舜结婚的事情时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意思是说“不孝有三种,无后代最为严重。舜没有告知父母就结婚了(不告知父母为不敬),是因为当时他没有后人(结了婚才有可能生育),但君子以为,和告知了是一样的。”


    不告知父母自作主张是为不敬,不敬父母属于不孝,但比起“无后”这件重大的事情来说,就算不上什么了。由于只有结了婚才有可能生育后代,所以有见识的人认为,舜是因为要有后代,才不告知父母就自作主张结了婚,这和告诉了父母是一样的。因为这解决了一个天大的问题:可以繁衍后代。

    中国自西周开始就开始有孝道。影响最广的,是以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而最让人熟悉的就是——《孟子·离娄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原文是“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把孟子的话翻译成现代汉语,意思是:“不孝有三种,以不守后代之责为大。舜没有告知父母就结婚了,这就是无后,但君子以为,和告知了差不多(因为舜出家在外,而且是尧要把女儿嫁给他)。”也就是说,孟子的原话里,并不是大众所谬传的——不生孩子就是不孝。而是认为最不孝的,是对长辈没有尽到后代的责任。孟子原话中并没有说其它的两种不孝是什么。


    后来汉代赵岐写了《十三经注》。阐述了他个人对于孟子这段话的理解:“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穷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


     翻译成现代文: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这是第一种不孝,即最大的不孝;家境贫穷,父母年老,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这是第二种不孝;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这是第三种不孝。


     可见赵歧也不是说断绝后代为最不孝。他认为最不孝的就是容忍父母去干不义之事,而作为后代不劝说。后又经过不明真像的群众以讹传讹,就有了如今的这种错误解释。翻看原文可以得知,我们的理解如同“秀才认字认半边”。


     正因为这种误传,而使得封建社会中识字不多的老百姓都信以为真,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都曲解为“没有传宗接代是最大的不孝”。在“忠孝”为主题的封建时代,这句话就有了无上的魔力。老百姓为了不断后,无论世家还是贫民,都无所不用其极。随之产生的便有过继等一系列特殊的社会现象。


      虽然孔孟是一道,但是孟子时代的儒家思想,已经较孔子时代的有一些进步了。从儒家学者赵歧所说的不孝的第一条,即最不孝——“阿意曲从,陷亲不义”就可以看出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这是第一种不孝。而在孔子时代,孝和忠的表现,就是哪怕明知道长辈有错,也要认可,不能指出。不管父母说的对与错,都要全盘接受,不得反抗。由此可见,孔子思想对人伦(人权)的压制。从现代的眼光看,儒家对孔子的修正、补充是一种进步。


     对于第二条,也是与孔子时代的思想相背道。孔子的思想是认为“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


     如此看来,“无后”反而排在第三位,并不是什么真正的“为大”。我们可以通过孔、孟儒家思想的发展,看出“不孝”定义的发展。当然,孟子的 《离娄上》也好,孔子的《孝经》也好,其所宣扬的孝道,与当时的政治利用也不无关系。所以现代社会看待孝这个问题,要辩证的看待。

    春秋战国是中国奴隶制走向灭亡,封建制逐步确立的时期。随着宗法奴隶制的日趋瓦解,“礼崩乐坏”。而当时的孔子认为要稳定社会秩序,必先稳定家庭,如果不树立父母家长的权威,就无法达到家庭的稳定,进而也就无法稳定社会。所以,孔子提倡“孝”。孔子对西周的“孝”进行了继承发展改造和创新具体如下:


    1、强调“孝”要建立在“敬”的基础上。孔子认为孝敬父母要真心实意,如单纯在物质上满足父母,尚不足以为孝,更重要的是要“敬”,是父母得到人格的尊重和精神的慰籍。《论语·为政》: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从这里可以看出,“敬”是孝道的精神本质。


    2、把行孝与守礼结合在一起。如果说孝道的精神本质是“敬”,那么如何表达出这种“敬”呢?这就是:行为要符合礼,而孔子则直接将此看作是孝,《论语·为政》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无论父母生前或死后,都应按照礼的规定来行孝。


     3、把“孝”与“悌”结合起来。《论语》中多次以孝悌连用,如:“弟子入则孝,出则弟。”“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悌:敬兄,而敬兄长的实质,则是要求人们将家庭血亲中的等级推广到社会关系中去,所谓“出则弟”就是这个意思,它主要表现的是处理社会关系的准则。


    4、提出“几谏”的原则。孔子认为,父母若有错,子女可以用委婉的语气进行劝谏,以免陷父母于不义,这就是他所说的“事父母几谏”《论语·里仁》。“几谏”的原则兼顾到孝敬与社会群体利益这两个方面,具有一定的民主精神。


    5、孔子为传统孝道的合理性找到了人性的根基,解决了孝道存在的哲学前提——仁。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仁,仁不仅是孝的人性根源,而且是孝要努力实现的终极目标。仁是人行为的最高准则,是一种普遍原则,要实现这一原则,必须有一个近的入手处,这就是孝。《礼记·中庸》:“仁者,人也,亲亲为大。”


     总之,孔子提出的孝实际上是一种家庭伦理,这就使孝从宗族伦理转化为家庭伦理。


    孟子论孝


     一般认为,孔门以曾子最能传孝道,而子思是曾子的学生,孟子又是就学于子思的门人,所以孟子对孝的重视程度也自然超过了其他儒者。他对孝道的继承发展主要表现在一下几方面:


1、提出性善论,进一步完善儒家孝道的哲学基础。


     孟子接受孔子“仁”的思想,强调人人都能达到“仁”的主观因素,“人人皆可为尧舜”,从而提出人的本质是性善的理论。人性是天赋的,孝的善德当然也是天赋的 ,人人都是生而具备的。
亲亲原则的建立,使孝悌成为五伦的核心。
    “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孟子·离娄上》,“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孟子·万章上》,事亲、尊亲成了人最高的道德表现。正因为孝成了人生最高的道德,所以孟子才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孟子·离娄上》。


    五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在这五伦中,孟子认为父子、君臣两伦最重要的,“仁之实,事亲是也;父之实,从兄是也” 《孟子·离娄上》,孝悌成了五伦的 中心,所谓“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 孟子·离娄上》,“入则孝 出则悌 守先王之道” 《孟子·滕文公下》,都将孝悌作为德性的最高表现。因此,孟子所最为推崇的圣人是尧舜,“尧舜之道孝悌而已矣”《孟子·告子下》
总之,孟子将孝悌作为伦理道德的中心,是对孔子孝悌合一的思想的直接继承与发展。使孝道进一步政治化。


    孝治是孟子为君主设计的一种理想境界,他不厌其烦的向梁惠王反复宣扬孝治,“申之以孝悌之义”《孟子·梁惠王上》,使儒家孝道进一步蒙上了浓厚的政治色彩。


曾子论孝


     在孔子以后的儒学发展中,曾子可以说是儒家孝理论的集大成者。孔门中曾子不仅以其孝著称,而且在孝道理论方面无论从广度还是深度方面都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孝道思想。曾子思想以孝为核心,开创了儒家的孝治派。具体如下:


1、对孝道的全面泛化。


    孝在孔子那里仅是一种对父母的敬爱的伦理意识,而曾子将孝发展成为一种抽象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准则,使其成为道德的总和,天经地义的原则。曾子说:“民之本教曰孝。夫仁者,仁此者也;义者,义此者也;忠者,忠此者也;信者,信此者也;礼者,礼此者也;行者,行此者也,强者,强此者也”《大戴礼记。曾子大孝》。在传统的儒家中,仁义忠信礼等都是十分重要的内容,而曾子将这些内容都和孝联系在一起,认为讲求仁爱的人,只有通过孝道才能体现仁爱;讲求仁义的人,只有通过孝道才能掌握适宜的程度;讲求忠的人,只有通过孝道才能真正合乎忠的要求;讲求信的人,只有通过孝道才能合乎真正的信实;讲求礼的人,只有通过孝道才能对礼有真正的体会;讲求强大的人,只有通过孝道才能真正表现出坚强。在这里,孝完全统摄了一切社会准则,是一切高尚品行的内在依据,是实现一切善行的力量源泉和根本。曾子还说:“夫孝,置之而塞于天地,衡之而衡于四海。推而放诸东海而准,推而放诸西海而准,推而放诸南海而准,推而放诸北海而准”《大戴礼记·曾子大孝》。曾子认为孝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将孝置于至尊的地位。这样,孝已经跨越了时间与空间,成为永恒的命题,是人类社会一切领域的终极法则。


    曾子认为:“忠”可以是作为家庭伦理观念的孝的组成部分,而与血缘关系密切相关的孝又适用于事君,成为政治原则。“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大戴礼记·曾子大孝》,在这里,表示忠君的忠已成为孝的一部分,不忠君就是不孝,这就意味着在曾子的理论中,忠已经被纳入孝的范畴,孝所使用的对象由子女对父母的孝已经变成社会中的人对于君主的忠诚。


2、强调实践孝道与个人道德修养的一致性。

    曾子认为,提高修养的方法,在于孝的实践与内心的反省,要在实践中不断地参悟,不断地开阔心灵的领域。这便是曾子突出强调的“吾日三省吾身”,讲求用内心的反省来检验自己的举止是否合乎道德的原则。


荀子论孝


    荀子并不以孝道而著名,由于他坚持性恶论的人性说,其思想以“隆礼”为核心,因此,他把孝道仅仅看做表现家庭伦理的一般道德。但其论孝言论中的 君重于父的观点却影响深远。


《孝经》


    《孝经》是儒家关于孝道的专论,其思想全面完备,把孝的地位与作用推到极致,成为儒家极其重要的经典,它是对孔、曾、孟孝道思想的全面继承发展,标志着儒家孝道理论创造的完成。在以后漫长的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多是对上述孝道理论的社会、政治方面的实践,而很少有理论的创新,最多是修修补补而已。


    《孝经》大约成书于秦汉之际,其作者有说是孔子、曾子、曾子的门人所作,至今无定论。
    《孝经》思想的主题或最大特点是孝的泛化、政治化,甚至神秘化。《孝经》将以孝治天下描绘成一副诱人的图景,“先王又治理德之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孝经·开宗明义》.指出,假若能够以孝治天下,便会得到“万国之欢心”、“百姓之欢心”、达到“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的地步。一部《孝经》,不足两千字,却多次讲到“治”、“顺”,行孝道,就能“治天下”“顺天下”。
    《孝经·开宗明义》:“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它十分明确地将行孝与“事君”结合在一起,把“事亲”与“事君”混同起来,“事君”成了孝道的不可或缺的内容,这是孝进一步政治化的表现。
    《孝经》把孝分为“五等之孝”,“天子之孝”、“诸侯之孝”、“卿大夫之孝”、“士之孝”、“庶人之孝”,分五章讨论,体现了孝道的不同层次。
    《孝经》还有一些独特的内容,用刑罚来维护孝道,“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孝经·五刑》认为不孝之人与要挟君主者和非议圣人者一样,都是大乱的祸根。


    总之,《孝经》作为儒家专论孝道的一部经典,以其孝道理论的全面性、浓厚的政治化色彩,使儒家的孝道理论创造达到了顶峰。


    秦以武力统一六国之后,一反西周奴隶制下的礼乐文明,在统治思想上推行法家学说,企图以法的精神建立新的社会秩序,其结果却导致了社会矛盾的空前激化,很快走向了灭亡之路。西汉统治者总结秦亡的教训,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和酝酿,终于选择了以儒家思想为主干同时兼采各家思想的适用部分作为自己的统治思想,其中“以孝治天下”是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孝就被纳入封建道德体系中,开始成为封建家长制专制统治的思想基础。这时的孝已越出了家庭伦理的范围,成为传统中国社会在经济、政治、文化生活中贯通性、统领性的道德意识。


    西汉以后,封建孝道并无太大变化。从孝观念的历史演变过程中,可以看出,孝经历了从祭祀祖先的宗教伦理到家庭伦理,再到政治伦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孝观念的内容在不断蜕变,其中的合理因素愈来愈少、消极因素被引向极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