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五 (11) - 瑜伽师地论讲记·妙境长老 - 节选
寅二、释第六相(分二科) 卯一、举非善友
复有四种非善友相:一、不舍怨心。二、引彼不爱。三、遮彼所爱。四、引非所宜。
「复有四种非善友相」,这是第二科,解「释」这个「第六相」。「第六相」,就是「共住摄益」。第一个「举非善友相」,不是好朋友,有什么相可以知道他不是好朋友呢?「有四种非善友相」。
一、「不舍怨心」,这不是「善友相」,大家是好朋友,难免有的时候会碰到了,或者什么事情有什么误会,或说出一句话来,就生了愤怒、瞋恨。因为是好朋友,这样意思一开始有愤怒,这还情有可原;但是第二念就应该把这「怨」弃舍。咱们是好朋友,不要生烦恼,自己主动的就把这个「怨」恨心弃舍,那就是好朋友的相貌了。说「不舍怨心」,继续的恨,就不是好朋友相。
二、「引彼不爱」,第二不爱护自己的朋友,偏要制造麻烦,制造一些对方不欢喜的事情。做这件事就是叫你不高兴,引彼不爱,这就是也不是「善友相」。
三、「遮彼所爱」,第三个就是制造一些事情,障碍对方的欢喜,他欢喜的事情障碍他,叫他不要有,「遮彼所爱」。
四、「引非所宜」:这「引非所宜」,就是除掉了前面三个以外,还制造一些,反正是叫他不相应的事,不合适的事。这个窥基大师解释『陷于非法』,就是弄一个圈套,叫他上当,『陷于非法』有这个意思。
卯二、翻例善友
与此相违,当知即是四善友相。
这是第二科「翻例善友」,把那恶友相,「不善友相」,翻过来就是「善友相」这样意思。「与此相违,当知即是四善友相」,就是「不舍怨心」里面,能弃舍怨心,自己主动的弃舍怨心,原谅这位好朋友的事情。原谅这个「谅」的字,就是信的意思,推源推求这件事的动机,我相信我的好朋友,动机也是对我好的,这句话虽然我不欢喜,但是动机是对我好的,我相信他是好朋友,这样就把怨恨心弃舍了,那么这是好朋友的现象。但若是佛教徒应该更进一步,不管他是动机也是坏的,他行为若是伤我,动机也是伤害我,我还是弃舍怨心,不生烦恼,那当然是进一步了。现在是说做朋友要弃舍怨心。
第二、要引彼所爱,做一些令对方欢喜的事情。三、「遮彼所爱」,你不要障碍他欢喜的事情,促成他欢喜的事。四、「引非所宜」,翻过来就是做一些适合他的事情,适合他的事情,若按佛法来说,就是要帮助自己和朋友共同的能够进步,共同的在品德方面、在智慧方面,不断的进步,那就叫做「所宜」。所以这个布施、持戒、忍辱,这个忍波罗密,就有这个意思。人与人之间,我感觉你这个人的程度太差了,我不可以同你做朋友,当然这种想法也不能说不对;可是若在佛法的态度来看「引彼所宜」,感觉程度低不要紧,共同引导他;我也帮助你,你也帮助我,大家共同的进步。由这样程度进一步,不断的进步,那就是好了,就满意了;他现在虽然不及格,进步了就及格了,这件事也是很重要。那么若这样情形,我同好人做朋友,同差一点的人也可以做朋友,能引导他进步;如果说差一点的人,我远离他不同他做朋友,那就没这个意思了。所以「与此相违,当知即是四善友相」。